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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2年9月1日危险货物运输车上牌新规定

作者:湖北江南专用特种汽车有限公司 浏览次数:5242 发布时间:2013-03-28 14:10:51

    2012年9月1日危险货物运输车上牌新规定要求危险货物运输车或总质量大于12吨的货车应装备缓速器(前桥要装配盘式制动器)或其他辅助制动装置。
    随着全国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频频发生,抛却车辆超员、超速、违规载货、司机疲劳驾驶等管理和操作问题后,存在大中型客货车自身安全技术性能问题。工信部下文要求从2012年9月1日起,对货车的安全配置提出更明确要求:危险货物运输车、总质量大于12吨的货车应装备缓速器或其他辅助制动装置,其中危险货物运输车应装备限速装置,限速装置设定的最高时速不得超过80公里,前轮应装备盘式制动器;总质量大于12吨的货车、车长大于8米的挂车应设置符合国家标准的车辆尾部标志板,厢式货车和厢式挂车应装备符合规定的反射器型车身反光标识;所有货车均应在驾驶室两侧喷涂总质量参数,半挂牵引车喷涂最大允许牵引质量参数,栏板货车和自卸货车还应喷涂栏板高度参数,罐式汽车和挂车还应在罐体上喷涂罐体容积及允许装运物品的种类,字体高度不小于80毫米。
       工信部通知明确要求自2012年3月1日起,新定型的上述客车和货车均应符合以上要求;自2012年9月1日起生产上述客车和货车均应符合以上要求。
       因此用户在购车时请了解当地上户情况.特别是计划购买油罐车,爆破器材运输车的用户一定要注意购买时底盘必需有前盘后鼓,ABS,限速装置。详细情况可咨询:13597849802
销售经理:江光会 13597849802 QQ咨询最新的价格吧! 章健 18995978800  返回顶部↑